近日,《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适用于个人、家庭、宴席、教育机构、职工食堂和公务用餐等餐饮活动。
山西小麦缺口较大,大米和食用油基本靠外省调入,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作用,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尤为迫切。
《规定》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餐饮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义务,建立了预防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并将宣传教育引导贯穿全过程。其中,专门细化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上的义务,规定经营者提供符合节约要求的标准化菜品,在菜单上标注餐品份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提供小份餐饮食品,合理配置不同规格盛具,推行适合不同群体的套餐。
《规定》提出每年1月为山西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月。
作者:马玉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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