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一个阶层。在不少人的潜意识里,似乎认为农民在社会各阶层中是对国家贡献最小的,甚至还有人还认为,农民对社会根本没有什么贡献。这种偏见的形成与农民的社会地位有关,也与部分国人在内心深处对农业的重要性缺乏清醒认识有密切联系。一些人只看到工业反哺农业、免除农民的一切负担之后的农民没有向国家上交钱粮,而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十四亿人最重要的生活必须品。没有农民的辛勤付出,社会就不可能正常运转。十四亿人的吃饭问题,不可能全靠进口解决。更何况免除农民负担也仅最近十多年的时间,而这么短的时间只能代表现在,绝不能代表过去、代表历史。
农业在任何时候,任何国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哪怕是工业化程度非常高的发达国家,农业也是十分重要的基础产业。因为,人类繁衍延续最重要的是生存,而吃饭又是生存最起码的需求。在我国还只有六亿人口的时候,伟大领袖就曾说过“吃饭是第一件大事!”“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后来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粮食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这正是那个时候提出“以粮为纲”的背景和前提。哪怕到了工业化程度非常高的现在,也依然如此。一个十四亿人口的大国,一旦粮食出现大的缺口,无论是对政府还是民众,都将是不可承受之重。
在一穷二白的年代里,政府工作的第一目标是解决全体国民的温饱问题,保证一日三餐有饭吃,保证不饿肚子。农民能生产多少粮食,能为国家贡献多少粮食就成为能否维持社会稳定和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党和政府都把农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连续几年,党中央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业农村的政策方针就是最好的证明。
农业的重要与农民的贡献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共和国成立七十多年的时间里,农民对国家到底有没有贡献?有多大的贡献?现在农村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最有发言权。他们在一大二公、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年代里参加过繁重的集体劳动。在农村改革后长时期耕种过责任田。经历了那个贫穷落后时代的喜怒哀乐,承担了最底层民众的酸甜苦辣,是那个时代的历史见证人。流星最近走访了一些农村老人,听了他们的倾诉,对农民的艰辛感同身受,对他们的功绩与贡献深为赞赏。
流星个人的经历也为此作出有力的佐证。本人在吃大锅饭的年代和农村改革初期在乡务农十年,十多岁时当过生产队会计,在分田到户后当过大队(村)会计,参加工作后也在公社(乡)管理过财务,此后很长时间里在农村基层工作,还在管理农民负担的县直部门呆过。下面的情况和数据是本人保存的资料中找到的。
流星所在的生产队,属湘北丘陵区,是单一生产水稻的地方。在国家实行定产、定购、定销时核实面积为206亩。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人口从90多人增长到160人。大跃进之后的国民经济调整时(六十年代初)实行统购统销,我们生产队上交征购粮46300斤,亩平225斤,初期按95人计算,人平487斤,后期按160 人计,人平289斤。从七十年代初期开始,以三超粮的名义加征35000斤,两项合计达81300斤,亩平395斤,那时人口140,人平580斤。当时农村包括辅助劳力在内的的男女劳动力,大约占人口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人平负担按劳动力算,至少还要增长三倍。朋友们不妨算一算,一个农村劳动力肩负为国家养活了几个人的重担?
在我们大队(村)和公社(乡),都是单一的水稻生产区,地质地形都基本相当,人口占有耕地以及人口变化前后负担的比例都十分接近。流星专门查了一下保存的资料,单以向国家上交粮食论,每亩为250斤到410斤,人平因为前后变化在300至600斤之间,劳平为900至1700斤。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六十年代以前至七十年代中期的那一段时间里,水利条件差,科学种田水平低,水稻生产一般每年一季,亩产也就500到六600多斤。如果按比例计算,农民生产的粮食大约百分之四十左右上交给了国家。完成上交后,相当一部分人因口粮不足,只能以红薯、南瓜及各种杂粮作为补充。
那个时候上交国家征购粮,价格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在每百斤九元五角的价格上维持了近一代人的时间,后期每百斤提高了两块零五分。三超粮则从征收之日起保持每百斤高于征购两块钱的标准。而当时不能公开买卖的议价(称之为黑市),与现在我们常说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却比国家定的标准高出五到八元,这种现象其实也就证明,农民在上交的征购三超中就包含了一定的义务与贡献。以这种低价计算出来的金额,相当一部分还是用来上交农业税的。也就是说,农民上交的粮食中一部分是无偿的,一部分是低价收取的。
而沉重的劳役负担更是现在的人们难以想象的。一些大型国家工程,包括洞庭湖治理,长江改道,围湖挽垸,大大小小的水库,公路建设,防汛抢险等全靠农民的肩膀和双手去完成。个别国防工程(比如3517)也从农村中分摊劳动力。在“一平二调”的氛围里,不管出力多少,从来就不可能得到一分钱的补偿。
在“大锅饭”“一平二调”的环境里,所谓按劳分配现在看起来就像一句笑话。那么多纯属义务的劳役,虽然就具体的劳动者而言,是计了工分的,但因为分配单位的生产队得不到一分钱的补偿,劳动者分配到的只不过是从大锅饭的微薄收入中均分出来的。由于当时生产方式、生产力水平非常原始,劳动效率十分低下,绝大多数时候、绝大多数地方每个十分底分(青壮男劳力计工分的标准)的劳力平常时一天收入也就五到六角钱,差的地方三四角也不足为奇。春插、双抢、冬修因为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大体上工分可以翻一番,也就能分一元钱左右。一个主要劳力年收入也就一百多元。一家两个男女劳力一年到头披星戴月、日以继夜想养活一家五口六口是非常困难的。节衣缩食、忍饥挨饿都是那个时候农村农民的常态。这种状况的出现,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农村劳动力为国家为社会当然也为后代作出了太多的无偿贡献。
农村实行改革之际,开始征收粮食数量基本如前,一段时间之后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改为定购粮,那也是必须完成的硬性任务。且价格同样比市场价低出不少。而农民负担从起初的每亩二十来元在十五年的时间内疯涨到三百元上下,基本上是每年在最初的基础上增加一倍。以至除了国家农业税之外,村组干部、民办老师、乡村医生(含兽医)以及一切勤杂人员的工资,包括水利、交通,电力以及学校、医院建设的费用全由农民出资,各种劳役除开山造田,围湖挽垸基本停止外,其它和大集体时代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流星列举的这些事实,看起来似乎是一队、一村、一乡、一县的事,但在全国一盘棋、政策整齐划一的背景下却极具代表性,是全国广大农村的一个缩影,也是全体农民承担社会责任的真实写照。
这些事实雄辩地证明,农民的作用不可替代,农民的贡献不容抹杀。正是他们的无私与奉献,才保证了国家在贫穷落后的年代里渡过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与考验,为改革开放后的高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的七十多年时间里,论农民的业绩和功劳,丝毫也不亚于其他阶层,可以和任何行业比肩。我们在取得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成果之际,没有理由不承认他们发挥的巨大作用和作出的历史贡献,更应该在他们进入暮年、丧失劳动能力之后给予足够的关心、尊重和应有的回报。
来源:流星划过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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