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产能下降等因素影响,猪肉价格普涨。随后,各部门纷纷循因施策,采取一系列措施保供稳价。9月7日,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当然,其他的相关政策也牵动着养猪户们的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生猪养殖用地政策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
政策内容:
1、从9月4日起,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3、生猪养殖圈舍场区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
4、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
二、“绿色通道”政策
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政策内容:
1、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2、鼓励相关车辆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尽快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三、规范禁养区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近日也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通知内容:
1、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
2、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四、财政政策
在财政奖补方面,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
通知要求:
1、因非洲猪瘟疫情强制扑杀生猪(含人工饲养野猪)的补助工作,继续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进一步完善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县市要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
3、“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期限延长至明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限内,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符合通知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
4、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政策实施期限自今年5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
为了扶持生猪养猪行业,近期各项政策齐发,同时猪肉价格飙升,1500元/头的利润已经让养猪成为当下全国最眼热的职业。
整体形势仿佛都在预示着养猪的春天已经到来,但是经历过的非洲猪瘟的养猪场方知如今的生猪养殖业正处于高回报和高风险并存的局面。各项政策加持,你会这个时候选择养猪吗?
来源: 惠农网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