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国家就很重视农村的发展,还制定了很多的惠农政策,这些年,国家开始强调进行新农村建设,农村统一建房,聚合在一起。那么国家为什么会一直强调新农村建设这件事呢?其实主要的原因还是以下的四个。
国家强调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四个原因: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扩大
我国经济虽然经历了二十多年快速发展的过程,使农村的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农村人民的收入也得到了较快的增长,但是,农村人民收入的增长同城市相比还是比较滞后的。从总体来看,在收入与消费上,城乡人民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扩大,很明显这是一种对国家经济发展不利的现象。并且,农民增收的基础还相对脆弱,不具备将一个稳定增加收入的长效机制建立起来的能力。
2、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比城市差很多
在前几年,有人曾说中国的农村就好比是世界上的非洲,中国的城市就好比是世界上的欧洲。长期以来,我国投入在农村建设和发展中的精力相对较少。在农村,厕所、水电、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都普遍较差,配套设施非常不健全,如医院、学校、文化场所等,农村还具有比较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今社会,城市已经发展的很完善了,要把建设农村这件事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目标实现,这样才能将农村建设落后的状况彻底改变。
3、农业生产滞后,还未走上现代化轨道
(1)虽然农业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之后,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使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但农业发展并没有一个十分牢固的基础,主要原因是因为现代化的水平低。在农村,还有许多地方是家庭承包制,要想在农村实行土地集中集约的经营模式还要很久。
(2)此外,农业不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农业生产技术的含量较低,还没有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的现状得到彻底的改变。还有就是会经营、有文化、掌握技术的新型农民数量不多,再加上农产品品种的结构同市场需求之间还有着非常大的差距,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相对较低。农业生产还没有在现代农业的轨道上发展。
4、农民的权益还没有得到足够的保障
(1)农民朋友们的土地权益受到损害。近几年来,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致使征地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在征地的过程中凸显出的问题也在逐渐增多,特别是在有些地方出现了非法将农民耕地征占的现象,将农民的土地征收,农民朋友们拿不到合理的生活安置和经济补偿,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保障,还使一些群体性事件被引发了出来,随着保护农民权益制度的完善,这些问题正在渐渐消失。
(2)农民工的权益受到损害。通过统计,我国现在大概有1.2亿名农民工,这不但牵扯到农民工的群益与农民身份的转换,还牵扯到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但是在一些城市企业中,长期有着对农民工开出不平等的条件和给予农民工不公正待遇的现象,甚至在有些地区还推出了对农民工进城就业与流动的歧视性规定,这不但损害了农民工自身的权益,而且还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平等的局面。
好啦,今天要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先到这儿了,从上文我们也可以了解到进行新农村建设后,农民的生活水平会有一定的提高,自身的权益也会得到保障,因此还是很有必要进行的。
来源: 惠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