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栗战书 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总结了这些年来我国“三农”工作的法治实践,是一部“三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栗战书委员长提出,要正确理解这部法律,有三个大的要领必须把握好:
一是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核心的振兴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不仅是促进经济发展,更是立足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除了产业振兴之外,还包括农村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是要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是这部法律要解决好农业农村承担的三大历史性任务。即保障好农产品供给安全,保护好农村生态屏障安全,传承好中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对此,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有明确表述,即“充分发挥农业农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栗委员长认为,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这三大历史性任务都是农业农村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定位,都是应该长期发挥的功能和作用,即使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了,这三大历史性任务也不会改变。
三是全面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这包括思想政治、道德文化、社会文明等方面的建设,这其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全面提升新时代农民素质是关键。乡村振兴,当然要举全党全国之力,要靠城市、工业的支持和反哺,但从根本上讲,主体还是农村群众,核心要素是一代又一代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因此,实现乡村振兴,重要的是培养造就更多乡村人才,让乡村振兴有足够的人才力量,特别是让年轻人热爱农村、热心农业、有志于在农村创业扎根。
我们要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一条一条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同时,栗战书委员长围绕这部法律规定突出强调了以下几点:
一、要因地制宜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乡村振兴首先要使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而要做到这一点,产业支撑是基础。由于各种原因,乡村产业发展还有一些堵点和痛点,比如缺人才、缺资金,市场渠道不畅,抗风险能力不强等。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法律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要通过推进法律实施,让法律规定落下去、实起来,支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乡村产业振兴,一定要避免一种倾向,就是忽视粮食和农产品生产。我们是一个人口大国,什么时候都不能轻言粮食过关了。粮食等农产品问题,决不能靠大量进口来解决,还是要靠农村,靠农林畜等产业的发展来保障。要把这些产业作为农村的基础产业来支持、培育、发展。发展其他什么可以发展的产业都行,但决不能削弱、动摇、放弃这些基础产业。
二、要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乡村人才振兴,要抓住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这个关键。要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激发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在城市、公职人员当中,有专门的机构、队伍和机制、制度,但在农村、农民当中,还普遍比较薄弱。要把对农民的教育作为落实这部法律的一个重点,完善教育机制、灵活教育方式,教育他们爱党爱国,热爱社会主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普遍提升农民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要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
三、要传承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乡村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
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乡村文化有专章规定。一方面,要通过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采取措施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优秀农业文化深厚内涵,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加强保护,引导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要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文明乡村。
四、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要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保护修复,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乡村生态环境。要综合整治农村水系,因地制宜推广卫生厕所和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和确保党长期执政的基层基础
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角度,法律重点强调三个层面:
一是加强乡镇、村“两委”组织和能力建设;
二是完善农村社会组织、基层群团组织建设,发挥他们在团结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从强化基层政权角度,法律强调要以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发挥其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全面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加强乡镇人民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
六、要保障好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实施好法律,还有几项具体工作要抓好:
一是各级政府要承担起应有的职责。法律中“政府应当”的表述出现了51次,第9章还明确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不打折扣、不作变通。
二是各级人大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各级人大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有关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这一法定职责。
三是加快完善法律制度体系。适应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统筹开展制定和修改工作。抓紧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将法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等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能落地的制度措施。有立法权的地方要在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总体框架下,结合地方实际,及时制定配套法规,完善乡村振兴的地方立法。
四是做好普法宣传。通过多种方式解读法律政策,让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准确理解把握法律相关规定。